成為馬里蘭州的「指定槍械收藏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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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強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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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里蘭州(MD),民眾可以向州警提交「指定槍械收藏者」(Designated Firearm Collector)的申請書。獲得這一身份後,可以免除30天內只能買一把regulated firearm(管制火器)的限制,在車上運送槍械的限制也會更少!

更棒的是提交申請幾乎不用花錢,此身份也不會過期,如果你是在馬里蘭州的gun owner,不要錯過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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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特別留意,收藏家的身份,不必限於收藏古董槍械(Curio & Relic),收藏現代槍械也可以!

1. 有哪些好處

1.1. 解除30天限買一把regulated firearm的限制

一般而言,在馬里蘭州買槍時,會分成 non-regulated(非管制火器) 和 regulated firearm(管制火器) 兩種。其中手槍和下機匣(lower)就屬於管制火器,購買時,需要填寫77R文件。

根據州法,原本民眾在30天內,不得購買超過一把管制火器。但成為Designated Firearm Collector之後,就會符合州法允許30天內購買超過一把管制火器的條件

一般而言,我們不會天天都在買槍。但如果你在一些特價期間(例如black friday)找到很好的deal,想要趁機多買幾把槍,這時收藏家身份就會派上用場!

順帶一提,七天等待期(waiting period)的規定仍然少不了,完成FFL transfer之後,仍然要等七天才能把槍帶回家。

1.2. 運輸槍械

馬里蘭州刑法§4-203規定,符合下列事由者,允許在手槍在未裝填(unloaded),並放在密封的槍盒或槍套中,放在車輛中運輸。

  1. 到合法的FFL槍店進行買賣或維修
  2. 參加合法使用槍械活動,例如靶場進行射擊、參加比賽,或是去進行狩獵活動等等
  3. 在住家或自己擁有的店鋪之間搬運
  4. 收藏家舉辦公開或私人展覽

有了收藏家身份後,我們可以合法的以私人展覽(例如到朋友家裡展示槍械收藏)為由,在車上放槍。這樣一來,如果要在車上放槍預備防身,就有法理依據了!

2. 申請流程

收藏家身份的申請滿容易的,填好表單,進行公證(notarize)後,寄出實體郵件至馬里蘭州警的地址。之後州警會寄回一封書面通知,告訴我們申請結果。申請通過後,之後也不需要出示任何證件,州警的系統會自動註記我們具有收藏家身份,購買管制火器時,也不用再顧慮30天的限制。

總共的花費,租估約是20美元,主要花在公證,以及郵資。

但我是完全不花錢得到收藏家身份的!之前到Freestate gun range上劫車應對課程時,教官告訴還沒有申請成為收藏家的學員們,直接到靶場櫃台說要辦理手續,他們的人員會幫我們搞定所有paper work。

我只需要動筆填好資料之後,靶場就直接免費幫我公證,還給我一個貼好郵票的信封。回家後,找個郵筒寄出信件就搞定一切了!我是在10/17寄出的,10/29就收到通過的書面通知!

最後,也附上馬里蘭州警網站上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