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有可疑人士時,到底是「要看他」,還是「不要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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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強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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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在路上碰到可疑人士的時候,到底要看他,還是不要看他比較好?直接說結論。我的大原則是:「他瞪你,你就瞪他。他沒瞪你,你用眼角看他」。

為什麼是提出這個原則?那就要花上一些篇幅來做解釋了!以下就先從一些基本觀念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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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態調整

今天既然在附近的這個人會讓我們需要思考「要不要看他」這個問題,首先,這代表對方應該是還沒動手;不然對方如果已經開始攻擊了,這時一個正常人不可能還會關心「要不要看他」的問題。

而雖然對方還沒動手,我們必然是覺得這個人很可疑,才會思考「要不要看他」的問題。不然一般身處公共場所時,其實會與眾多陌生人擦肩而過,為什麼只對這個人產生疑慮,卻對其他陌生人無動於衷?

這說明了我們必然是在這個人身上察覺到其他陌生人身上沒有的異常之處。沒錯,現在只是異常,也許對方還未有什麼明顯動靜,無法斷定就是危險,因此現階段不好採取太過劇烈的行為,像是大聲喝斥,或展開反擊。但既然已經覺得異常,那對方就一定值得我們提高警覺,再更仔細的判斷對方是否構成威脅。

所以不論如何,坦然接受自己正在懷疑對方的事實,不要對此心生愧疚感、罪惡感。不要擔心自己也許錯怪無辜,不要擔心自己的懷疑會激怒、冒犯對方,不要擔心自己是不是太膽小、缺乏安全感,也不要擔心自己是出於對方的種族、膚色、社會地位才去懷疑對方,有歧視他人的嫌疑。

明確的意識到「對方已經展現出異常行為」。只要這個理由成立,那就足以支持我們去「懷疑對方」。先讓自己能夠堅定立場,這樣我們才能進行後續「要不要看著對方」的討論!

2. 視線的意義

既然這篇談的是「要不要看對方」,我們接著就從視線的意義繼續討論。

「看著對方」,也就是「視線」最本質的意義極其單純:就是運用視覺收集資訊,掌握對方的動向,建立「狀態意識」(Situational Awareness)。 這是為什麼我會主張要盡可能地看著對方:既然都知道對方是可疑人士了,那當然要盡可能的將對方置於視野內,這樣就算對方突然有什麼動作,我們第一時間也能察覺,並迅速做出應對。反之,如果對方不在自己的視野內,想要及時作出應對就更困難;最壞的情況下,甚至會在無防備時從背後遭受攻擊,受到嚴重的傷害。

視線

從上述本質意義出發,我們繼續討論視線的延伸意義有哪些:

2.1. 戰術意義

把「掌握對方動向」的本質,進一步套用到防身情境後,會衍生出額外的戰術意義:當我們主動看向潛在歹徒,試圖掌握他的動向時,顯示我們已經發覺對方不懷好意,而且有意願要採取行動,去應對這個威脅

能夠及早察覺對方的惡意,代表歹徒此時已經失去了「出其不意」的優勢,而這就很大程度封鎖住歹徒進行突襲、偷襲的可能性。就算歹徒仍執意要進攻,至少我們已經意識到對方的存在,也能夠看見對方縮短距離的過程,那就不再是「突」襲或「偷」襲了。

而有意願採取行動,則是加深了歹徒得手的困難程度。如果我們要採取戰鬥,那當然必須看著歹徒。而毫無疑問的,如果目標會戰鬥、會反抗,不管最後是打贏或打輸,歹徒所遭遇的困難與風險,都遠遠大於一個完全不還手的目標;即使不戰鬥,光是目標會逃跑,而不是愣在原地任他宰割,也會讓歹徒需要付出更大的辛勞,並承擔失敗的風險。

總結一下:視線在戰術中的意義,一是削弱了對方出其不意的優勢,二是增大他動手的困難度。

反過來說,歹徒也會用視線進行試探,找出脆弱的目標。那些對歹徒的視線毫無反應,渾然不知危險已經逼近;或是在和歹徒對上眼之後,慌張的逃避視線,只想要假裝沒事,完全不採取任何行動的人,都是容易得手的目標。

這也是我們在六大防身策略中,「拒絕成為目標」策略討論過的內容!相關文章:
拒絕成為目標!反向操作「受害者篩選機制」,以達防身功效!

2.2. 測試異常

另一方面,在人際溝通的「非語言溝通」中,視線也是一大因素。本質上,看向對方的雙眼、姿勢,能讓我們更仔細的觀察對方的表情、神態,推測對方的情緒、精神狀態,幫助我們更有效的理解對方的意圖,並進行溝通。

但別搞錯,這並不是要各位去和可疑人士、歹徒促膝長談、相互理解!此時視線的意義,是設下一道測試,判斷異常與惡意。 正因為視線、眼神接觸是社交中的一大關鍵,反過來説,如果對方的真實意圖是施暴,那麼他的眼神、肢體語言看起來一定不像是要來社交、開啟良性互動的人。

良性互動中的行為,基本上會存在一定的模式,我們可以在主動建立視線接觸後,觀察對方的反應。如果對方的反應明顯偏離預期,就能藉此判斷對方極可能是異常,這就是測試的內容

舉例而言,我們可以合理預期一個正常人在和陌生人對上眼後,會禮貌性的移開視線,可能也會點頭致意,或者簡單打個招呼。如果視線接觸時,對方是被抓到在偷瞄我們,他會下意識躲開視線,也多少會透露出一股尷尬的情緒。如果對方真的是想來搭話,對方可能也會先揮個手、打個招呼,給出要開啟對話的信號。

但如果是目不轉睛、一副理所當然的態度直盯著目標看,甚至還加快腳步逼近,這明顯是異常。也因為歹徒正預謀要做壞事,他的身體也很可能是處於壓力反應(Stress Response)之下,透過建立視線接觸,我們也會更容易觀察到臉部表情、肢體語言中的異常。

進行這樣的視線測試後,一來能避免我們錯怪無辜,二來能幫助我們更早察覺危險,獲得更多反應時間。

歹徒緊盯的視線,也是一種事前預兆。相關介紹請參考:
【事前預兆知識點 1】絕大部分的事件中必定顯露的預兆:視線、移動模式

2.3. 建立主導權

除了用來觀察對方的精神狀態,視線也與人際互動中的「主導權」(Dominance)有關聯。 在人際互動中,直視對方雙眼的人,通常顯得更自信、更有力量,也更容易主導、影響人際互動的走向。

視線與主導權

有些人可能會質疑,防身靠武力「交流」就好,為什麼要討論人際互動的主導權?因為並不是所有的暴力事件,都是採用「突襲型」手段,一見面就直接動手。在一部份的暴力事件中,歹徒動手之前其實與目標會進行一段互動過程。譬如說,在採取「魅惑型」手段的掠食性暴力中,歹徒通常不會馬上對目標動手,而是先透過搭訕的方式哄騙目標,操控目標行為,引誘目標走入圈套之後,才動手施暴。或是在社會性暴力中,也經常是先進行一段口頭爭執、騷擾、挑釁的過程,隨著衝突逐漸升溫,最後才演變成肢體暴力。

在這類危險性較高的人際互動中,主導權常是一大關鍵。畢竟,這類情境可說是一種灰色地帶,明明帶有惡意,但武力還派不上用場。在歹徒施展話術,或口語衝突的過程中,這時往往還不構成(致命)威脅。而個人防身是必須受到法律規範的,這時如果直接靠武力打破局面,法律上很難主張正當防衛。當然,這不是說一定要先挨打才能反擊,但至少要等到致命威脅出現後,這時動用武力才有法律依據。

也因此,對於防身者而言,在具備個人武力的基礎上,學習如何在人際互動上進行「攻防」,也會是個相當受用的能力。主動建立視線接觸,是建立主導權的其中一種方式;而取得了主導權,我們才好在人際互動中施力,影響局勢的走向。例如:

  • 明確拒絕他人的攀談、搭訕,以及不合理的要求。
  • 透過喝斥、命令對方,靠聲音建立出一條防線。
  • 更強勢的在爭吵中壓過對方。
  • 更有效的做到口語情勢降溫。

當然,事情沒那麼單純,人際互動的攻防技巧不會永遠都奏效,這是為什麼我留到最後最後才討論主導權的意義。關於主導權的更多細節,留待後面的段落繼續討論!

附註:我認為「培養個人武力」,應該要比「學習人際攻防技巧」更優先。如此一來,要是人際攻防破局了,進入肢體暴力階段,我們仍然有武力作為後盾以自保;也正因為有武力作為後盾,我們可以更處變不驚的進行人際攻防,顯得更有自信,建立更多的主導權!

3. 視線的種類

認識了視線的意義之後,接著我們來談視線的種類,也就是看著一個人的方式。

我們已經知道視線最重要的意義,是掌握對方在空間中的動向,為了達成這個目的,我們至少需要看見對方身體的一部份,例如看著對方的腳步、軀幹、手掌、臉、雙眼,這些都可以。如果要發揮視線更深層的意義,例如測試惡意、取得主導權,那會需要看向對方的雙眼,效果才會最好。

以上是關於「該看哪裡」的討論。此外,視線的種類,也會受到下列因素影響:

3.1. 臉部表情

臉部表情,也會很大程度的影響視線的性質。例如露出微笑、皺眉、眯眼、抿起嘴唇等等,會讓視線帶有更多情緒成分,我們知道這是日常社交中的一大重點。

但在防身情境裡,臉部表情相對不那麼重要。改變臉部表情如果會產生影響,前提是對方的注意力已經鎖定我們,並看著我們的臉。 不然對方如果一開始沒有盯著我們看,那討論臉部表情其實沒什麼意義,因為對方很可能根本看不清楚我們當下是什麼表情。

而如果對方的注意力已經鎖定在我們身上,這時臉部表情也不會是重點,因為我們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要處理。所以只要我們不是刻意要挑釁、激怒對方,主動吸引對方的注意,那臉部表情就不太重要。

關於表情,我建議在能力範圍內,盡可能的保持中立表情,擺出一張撲克臉就好,不必刻意做出某種表情。反正防身情境裡,表情是枝微末節;又加上周遭有可疑人士,身處具有壓力的環境時,也不見得能自主控制表情。那倒不如擺張撲克臉就好,減少一個需要考量的因素。萬一還是洩漏出了某種表情,也沒關係,別太在意這件事!

微笑

3.2. 視線角度

除了表情,我們用什麼角度看人,也會影響視線的性質。和臉部表情不同的是,採用不同視線角度看人時,會連帶改變身體姿勢。而身體姿勢的變化,視覺上會比臉部表情更明顯,這會讓對方能透過「周邊視覺」(Peripheral Vision),察覺到我們正在看他。換言之,就算對方一開始並沒有看著我們,某些特定的視線角度,仍有可能會吸引對方的注意力。

因此,這個段落考量的重點就在於:看著對方時,如何有技巧的避免引起對方注意。這在某些情境中會派上用場,稍後在討論「視線運用時機」的段落裡,會做更深入的解釋!


不同視線角度中最簡單、中立的,就是平視看向前方。因為視線與身體方向一致,姿態顯得自然,相對不帶有多餘的情緒,日常生活中也很常見,幾乎路上看到的行人都是用這種姿態和視線在走路的。這樣的身體姿態最不容易引起他人注意。

路上行人

保持向前平視的姿勢中,我們也可以用眼角餘光觀察前方視野中的動態,如此一來,頭部和眼球都不需轉動,視線也不一定要完全對準目標。既然「周邊視覺」這麼敏銳,別人可以用來察覺我們有沒有在看他;同理,我們當然也能利用「周邊視覺」來觀察周遭動態,進而讓自己在保持「狀態意識」時,更難被察覺。

附註:關於「周邊視覺」的運用,其實在生活中就可以練習。譬如開車時,其實我們就會運用周邊視覺查看路況,所以在有台車突然切車道時,我們有辦法急踩煞車;或在擁擠的捷運、公車上,我們也能用周邊視覺發現附近有人要借過;或是在家裡,即使我們在專心的下廚、看著螢幕,也還是能夠察覺其他家人的動態。
眼角餘光

有時可疑人士可能在視野外,我們需要主動轉動頭頸,才能查看側面或背後的狀況。但因為轉頭會讓身體姿勢會產生明顯的變化,這無可避免的會讓被看的人更容易察覺我方視線。這時我們能夠從視線的過渡方式著手,用「掃視」來代替轉頭凝視對方,稍微讓自己的視線變化不那麼顯眼。

在人類的「周邊視覺」裡,物體成像不會像置於中心視野時那麼清晰,但對於快速移動的物體仍相當敏銳。 因此,我建議掃視時,轉頭動作不要太快,以保持流暢為重點。讓視線穩定的划過對方,但不在對方身上停滯超過2秒,也不要讓自己定格在轉頭側視的姿勢中

反過來說,就是要避免「頻繁的瞄來瞄去」、「突然轉頭、突然定睛看向對方」這種突兀的姿態變化。

轉頭查看

最後,還有一種可以討論的視線角度,是收起下巴,往前瞪視對方。同樣是看向前方,毫無疑問「瞪視」比「平視」更強勢,此時身體更接近戰鬥架勢,且通常帶有一種憤怒情緒,有時也會被理解為挑釁,所以坊間說法裡,瞪視經常被視作一種雙面刃:如果用得好,可以直接嚇退對方;用的不恰當,反而會挑起對方的鬥爭心,引禍上身。

但我其實不喜歡這種「雙面刃」的說法,因為最終有沒有用,都是結果論。事後才來說什麼「你瞪得太過頭了,對方覺得你在挑釁」、「你展現出的力量不夠狠,對方才會覺得可以騎到你頭上」,其實都是馬後砲。也很容易讓人在決策「要不要看對方」的時候,過度在意他人的反應。如果要不要看向對方,還要先去顧慮對方會有什麼反應,無意識中就已經把自己置於被動立場上了。

我自己是只有在確認了惡意,做好戰鬥準備時,才會採用瞪視。在我的思維裡,對方早就是來者不善,而我要積極的去處理這個問題,所以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也讓身體做好準備,這時瞪著他也只是副作用而已。對方如果因此退縮,放棄進攻,那很好,我的「拒絕成為目標」策略奏效了;如果對方因此被激怒,更露骨的展現敵意,那也不差,我也能更早脱離原先曖昧不明的局勢,迅速切換到逃跑或戰鬥的狀態。

4. 視線的運用時機

討論了不同種類的視線,以及各自的意義,現在已經做好準備,要來繼續談視線的運用時機。

先問自己兩個問題:目前的距離碰得到對方嗎?對方是否已經鎖定我方?

4.1. 距離碰得到對方嗎?

如果距離近到我們碰得到對方,那對方就也碰得到我們。處於這距離下,對方不太可能還沒鎖定我方。如果對方直接動手,那自然是開戰,或者視情況選擇服從;就算對方沒有直接動手,此時我們也應該緊盯著對方,進行人際互動攻防的同時,也做好採取戰鬥的準備,並替自己營造出戰鬥或逃跑的空間。

反過來說,在對方能碰到我們的距離下,如果不看向對方,這是非常危險的作法。可能會像以下案例一樣,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遭受攻擊,受到嚴重傷害,這是我們要極力避免的。

當威脅逼近時,不看向對方,等於是把毫無防備的部位暴露給他。

所以說,如果目前對方距離我們很近,這時沒得選,為了自身安全,我們必須看向對方,著手應對情況。而只有彼此都還碰不到對方時,才需要根據情況,去選擇要不要看向對方。這時我們要提出的是第二個問題:對方是否已經鎖定我方?

4.2. 對方已經鎖定我方

如果對方在一段距離外,就已經鎖定我方作為目標,緊盯著我們看,這時我們也該看回去,因為我們需要更確實地掌握對方的動向,做好應對準備,同時更進一步確認對方的惡意。

記得,這麼做的重點並不是要讓對方害怕、放棄找我們麻煩。我們不該在心中預設對方應該要怕、應該要知難而退。否則當對方不退讓,反而更露骨的展現敵意,打破我方的預期時,這會讓我們更慌張、不知所措。

那怎麼辦?從一開始就不要預設對方會有某種反應,「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身處現場時,重點是我們該做什麼,對方會怎麼反應則是次要的。需要立即行動時,過度思考對方下一步會有什麼反應是有害的,因為我們很容易假設敵人知悉我們的一切想法,不自覺的在心裡創造出一個難以戰勝的對手,讓自己陷入無力感。於是我們猶豫了、腦袋卡住了,自己嚇自己的結果,變得什麼都不敢做了。

我們也可以用OODA循環來解釋為什麼要看向對方。簡言之,OODA循環認為戰鬥行動中,是不斷重複進行著「觀察」(Observe)、「評估」(Orient)、「決策」(Decide)、「行動」(Act)的循環。能更順暢的運作OODA循環的一方,便能夠更高效的戰鬥。

當對方已經鎖定我方作為目標時,大致上是完成了「觀察」、「評估」階段。如果我們選擇迴避眼神接觸,不看對方,歹徒也知道此時我們無法行動,所以能沒有負擔的繼續執行「決策」、「行動」階段。反之,當歹徒知道我們也會採取行動時,這會迫使對方重新進入「觀察」、「評估」的思考迴圈裡,妨礙他OODA循環的運作。

最後總結一下:戰鬥的原則之一,是一邊維持自己的OODA循環,一邊破壞對手的OODA循環。而主動建立視線接觸,能夠同時達成這兩件事。聚焦在自己該做的事情(掌握對方動向、確認惡意),就是維持自己的OODA循環;而做好採取行動的準備,會造成對方的行動上的負擔,就是破壞對手的OODA循環。

4.3. 對方尚未鎖定我方

在街上,許多可疑人士的異常行為其實相當明顯,遠遠的就能夠察覺。 例如那些受到酒精、藥物、疾病的影響,導致精神狀態不穩定、極度亢奮的人,他們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遊蕩、喃喃自語揮舞手腳、展現攻擊性;也可能是試圖找麻煩的小混混,或是對周遭帶有敵意、極度戒備的遊民。這些人處於一種即將爆發的狀態,如果主動和這些人建立視線接觸,有可能會引發他們的攻擊慾望,造成危險。

此外,也可能是路上四處徘徊,在尋找目標的搭訕者,死纏爛打的強迫推銷,以挑釁他人為樂的騷擾者,在觀光景點向人借手機、假意幫忙拍照,然後藉此勒索金錢的無賴;或碰到糾纏不休的連署勸誘、傳教者、問卷邀約、乞丐。如果主動和這些人對上眼,他們也許會把這視為一種可以搭話的訊號,造成額外的麻煩。

如果能在保有一段距離時,就提早察覺這些可疑人士,對方很可能尚未鎖定我方作為目標,那事情就簡單多了。這時沒有必要大動作的轉頭、或主動建立視線接觸,反而引起對方的注意,給自己招惹麻煩。

所以建議這時使用眼角餘光觀察對方的動向,而且看向對方的軀幹就好,這樣一來,在盡量保持低調的同時,仍然能靠視覺收集資訊,接著便可以開始遠離對方,確保自己進入到更安全的位置,不再與可疑人士有任何接觸。

萬一我們真的不小心引起了對方注意,也沒關係,趕快離開現場,並和對方保持距離,用肢體語言表示自己沒有敵意,不浪費唇舌和對方解釋、爭辯、糾纏。除非我方暴露在致命威脅之下,不然盡量別動手。因為這種情況不太好主張正當防衛,就算現在這場架打贏了,法律上的二回戰就就難說了。


回顧一下,從文章開頭介紹的原則為起點,我們圍繞著視線,展開了多個面向的討論與解釋。讀完這個段落後,各位應該能夠理解為什麼我的主張是「他瞪你,你就瞪他。他沒瞪你,你用眼角看他」。

當然,在實際狀況中,我們沒那閒工夫慢慢思考以上的討論內容,所以為了方便記憶,最後這些千言萬語,又再次被化約成短短兩句話:「他瞪你,你就瞪他。他沒瞪你,你用眼角看他」。希望未來你走在路上永遠不會碰到可疑人士,但萬一這還是發生了,希望你能想起這兩句話!

延伸閱讀

以下列出一些文中提及的內容,作為延伸閱讀!

要如何提早察覺可疑人士的存在?認識「事前預兆」!

什麼是狀態意識?

所謂「突襲型」、「魅惑型」手段,來自暴力型態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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