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的價值,是可以被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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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強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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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並非寫在教科書上,看似抽象的美德。任何人都有辦法去操控他人心中對和平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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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主要討論個人層級的和平與衝突。

1. 和平的價值

大多數人會同意,和平是一個很不錯的狀態。 維持和平能夠減少處於備戰狀態的負擔與消耗,剩餘的時間和精力可以用來進行更多具有意義的事情。 從生產力的角度來看,不論對於個人、團體、國家來說,和平都是一件好事。

然而上述都只是和平的好處,並不是價值。

好處和價值,是兩個不同的東西。就好像吃了餐廳的一客牛排,對我們的好處包括獲得營養、滿足飢餓、吃了美食心情愉悅;決定牛排的價值,也就是帳單上要花多少錢的,是食材成本、客群消費能力、店面租金、廚師薪資等因素。

而和平的價值,有很大比例是取決於我們能對他人造成多大的傷害。在別人眼中,如果我們越強大、越危險,他們要挑起衝突的成本就越高,這就意味著與我們保持和平,具有更高的價值

《孫子兵法》裡說過:「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不要仰賴著別人願意不來侵犯,真正能依靠的,是自己做好戰鬥準備,擁有傷害對方的能力。這一點不論是個人層級的防身,或是國家層級的戰爭,道理都是相通的。

2. 價值是變動的

世界上一開始是不存在價值的,價值是只存在人類意識裡的概念。是先有了人類,才出現價值。

既然價值是人的認知創造出來的,自然可以無中生有,不必依循物理法則就能增加或減少。事物的價值從來都不是絕對的,而是不斷隨著人的認知在變化。

品質差不多的商品,其中一個有更精美的包裝,更動人的品牌故事,就是會讓消費者心甘情願的掏出更多錢購買,因為消費者是打從心底認為這東西就是值那麼多錢。

同理,想要提高他人心中對和平的價值,關鍵就在於影響認知。要怎麼把我們的和平賣的更貴呢?就和暢銷商品一樣,要有真材實料,也有要精美包裝。

我們要去變得強大,也要學會怎麼展現力量

3. 自我強化

展現力量,並不是指的要隨時張牙舞爪、咄咄逼人,那樣叫做展現攻擊性。展現攻擊性不見得是壞事,有必要展現攻擊性時,當然不要刻意壓抑。但一般生活裡,只要展現力量就夠了。

展現力量,除了相貌、體格等外顯的因素,也包括了精神上展現出來的自信、果敢,以及對周遭的警覺。所謂「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就是帶著這樣的一股氣勢,自然能夠讓周遭的人看重自己。

能夠自重,當然關鍵是源自於對自身力量的信任。但也不見得非得先具備力量,才有資格展現力量。有時候這是一種自證預言,當你不斷地向外展現力量時,你也會在這個過程中越來越習慣控制力量,當你的潛意識也認同自己是強者時,你會更自然的從事那些強者會做的事情:自我強化,累積更多實力。

你會積極的鍛鍊自己的身體,透過體育訓練,取得更多力量;也從這些挑戰裡,磨練心智的堅韌。

除了磨練自己的專業技能與知識,在自己累積實力的同時,你也要認真的去思考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去認識危險的樣貌,去理解人性的善與惡。然後學會武裝自己,充分認識武器,知道要怎麼有效使用武器。

我們的身體,也是一種武器。除了提升身體素質,你也應該考慮去鍛鍊武術,進行具有對抗性的練習,也讓心智能在這樣的壓力下得到充分錘煉。

你也要培養自己的口才,學習如何與人辯論或爭論,才能在針鋒相對的情境裡,迅速的整理出思緒,並且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也要充分的去了解如何採取法律手段,知道在傷害發生後,可以怎麼討回公道。

我們也要仔細的選擇身旁的朋友,去結識那些也同樣具有力量的人作為朋友,也請和那些耽溺享樂、缺乏主見、散發負面能量的人保持距離。人類是社會性動物,身旁的人對我們的影響,比想像中的都更大。真心想要自我強化,就勢必要消除掉那些會妨礙自己變強的因素。

能夠做到這些條件後,你會變強。而且你的和平,會變得很有價值。

4. 和平並非道德

追根究底,和平,是指「沒發生衝突」的狀態,與道德、是非,並沒有直接相關。引發衝突的一方,不見得就一定是錯的一方。

舉例而言,如果你在路上被人扒走皮夾,在發覺的一刻,你奮力追上試圖逃逸的歹徒,在一陣扭打後,拿回屬於自己的所有物。此時你是引發肢體衝突的一方,但你並沒有錯。

如果你會下意識覺得引發衝突就是道德瑕疵,因此對於主動引發衝突產生了排斥感,那問題可大了。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不敢引起衝突時,就很難說服別人你有能力傷害他了。連自己都無法相信自己能夠傷害別人,不管怎麼自我包裝,你心裡清楚自己就只是隻紙老虎。如此一來,在別人眼中,打破與你之間的和平的成本是低廉的,於是,你就失去了和平的價值。

最後,你只能祈禱周遭的人都是正人君子。因為隨便來一個小人,都能把你當免費自助餐吃到飽。

一味死守和平,往往最後只會成為鄉愿。所以不要害怕主動開啟衝突,我們從小到大被教育的那種「先動手就是不對」的想法,是在自我強化的過程中,必須屏棄的觀念。

如果你的家人、朋友會在你正當捍衛自己的權益,主動引發衝突時譴責你,建議要重新審視這段關係。這代表對方把你的權益,擺在比陌生人還低的位置。

5. 衝突發生前後

前一個段落我們提到不要排斥主動引起衝突,但我們也不要因此輕易的引發衝突

如果衝突已經發生,和平的價值就消失了。就好像公司倒閉,不管當初股票有多值錢,現在都是一疊廢紙。 如果你的和平經常被打破,那就很難維持高價值。

如果有個壯漢,時不時都在挑釁挑架,也許一開始因為力量差異,大家會怕,但最終這會逼得所有人放下手邊的事情,認真思考要怎麼對付他。反之,如果這個壯漢平和的對待他人時,鮮少有人會想要主動去撕破臉,和他發生衝突。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和平是在具有傷害他人能力後,才會出現的選項。不具備傷害他人能力,也就是無害的人,理所當然的只能保持和平,旁人無從判斷他到底是真心重視和平,還是只是自己無法引起衝突。

在衝突發生後,通常會發生資源的重新分配。如果你佔了優勢,請不要突然同情心氾濫,被「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種話牽著鼻子走,決定輕饒對方。對方該要為引發衝突所付出的代價,一點都不能少。對方是能夠挑起衝突的人,放任他保留原有的資源,就有引發下一次衝突的潛在危機,畢竟我們永遠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氣量狹小,懷恨在心,等著下一次報復的機會。

這樣衝突過後的下一次和平,才能繼續保持它高昂的價值。

6. 和平並非好感

對我們有好感的人,當然會是和平的。但保持和平的人,不見得一定對我們有好感。

追求和平,也不等於要讓大家都開心。並不是一切都要和樂融融,才是和平手段。只要能不發生衝突,就足以被稱為和平手段了。這個世界多得是在和平的握手言和後,一轉身馬上開始咒罵對方的人。

畢竟資源有限,有時就是場零和賽局,有人拿走了資源,就代表另一個人得不到。接受這個事實,也接受自己在拿到資源時,很可能會被也想要得到這份資源的別人所討厭。

如果真的希望所有人都可以滿意,請去追求別的手段,發掘出更多資源,讓大家一起去取得。而不是選擇讓出自己本該擁有的利益,然後在失去本該擁有的資源之後變得弱小,變得更難取得未來的資源,如此惡性循環下去,最終變成一種慣於委屈自己的奴性。

遇到衝突,會慣於委屈自己的人,他的和平自然不可能會擁有多高的價值。

7. 結語

我希望社會或組織裡的和平,不是靠著弱者出於恐懼不敢發生衝突,所以事情總有辦法被壓下來,維持檯面上沒有衝突的表面和平。

所以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願意開始自我強化,替自己累積更多實力。從賽局的角度來看,當團體中大部分的成員都具有足夠的力量時,靠傷害、壓榨某人,獲取大量利益的誘因不夠大,也因此大家會選擇合作,付出努力向外發展,才能得到利益。

我們知道和平很可貴,很有價值,但僅僅只是主張和平,是不夠的。

當你把自己變得強大,也有良好的道德操守,不會隨意傷害他人,別人會覺得與你為敵非常危險,我們保持和平的意願,就會很有價值。

前面引用過《孫子兵法》,那最後引一段拉丁語格言做結尾:"Si vis pacem, para bellum",中文翻譯是「汝欲和平,必先備戰」。

不同時間、不同文化的前人,都悟出了相似的道理,即便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我們也不該忘記這些經過歷史洗練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