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觀點:討論防身無法避免事後分析,但別去譴責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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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強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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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事件發生時,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而更難過的,是受害者還要再受到社會的譴責。 除了直接的批判,有時候看似出於善意的防身建議,對受害者來說可能也是一種譴責。

既然這個網誌是在推廣防身,我也想避免自己在無意中譴責了受害者,因此針對這個議題進行過一些思考,以下是我的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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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身中,事後分析無可避免,重點是不要譴責

如標題,這是我最後得到的結論:事後分析案例的前因後果雖然無可避免,但檢視不等於譴責,出於防身的目的去進行分析,原則上是沒問題的。

在我的定義裡,事後分析,是回顧事件細節,並分析當事者的行為。譴責,是將責任、過錯分配到某人身上。公開、或在受害者面前檢討他,這是譴責受害者,也是我們應該避免的。如果只在自己腦中進行事件分析的話,這並不會干涉到他人,而站在防身的角度,我認為這是必要的。

話雖如此,但我們有什麼理由非得要分析他人案件嗎?

有。為了提升自己的防身能力,分析實際案例是必要的,所以就他人已經發生的事件分析前因後果就無可避免。

現在資訊發達,很容易能在網路上找到犯罪事件的監視器畫面,而這些記錄了實際案例的影像,是佐證我們所學習到的防身原則的重要資料。不然我們往往只是從書中、從另一個人身上接收這些知識和見解,而大多數人一生中並不會碰到幾次暴力事件,根本沒有機會靠自己歸納出知識,或是親身驗證學到的知識,那又怎能讓自己充分相信我們磨練出來的防身能力真的會有用?

所以案例分析非常重要,讓我們能夠收集已經發生的事例,轉化成自己的經驗。從暴力事件的實際影像中,我們能夠去分析事件中的攻擊方與防衛方,各自採取的行為。他們做對了什麼,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或是做錯了什麼,未來我們要避免做相同的事?

而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我們心裡一定會產生「他做得對」、「他做錯了」的想法,必定會進行分析。如果在事件中,防衛方確實採取了錯誤的應對,出於學習的目的,我們也不應假裝沒有看見防衛方犯的錯誤。

就好像醫生要研究疾病時,需要收集病理數據,就一定要找實際病例,進而分析病人是不是有什麼基因、病史、身體狀態,飲食與生活習慣,最後導致了疾病的發生。但醫生在收集數據時,並不會針對個案,指著病人的鼻子,質問他為什麼沒有管理好自己的健康而生病。

或是在飛機墜落後,事後工程師也一定會去取回黑盒子,分析當時的飛行數據,找出是不是有人為操作的疏失,或是機械、電子設計上的問題,並從中學習、改進,使下一次的飛行變得更安全。我們也不會出於體恤飛行員工作辛苦,就去質疑工程師憑什麼拿黑盒子裡的數據去找出飛行員是不是有犯錯。

同理,我們會去分析犯罪、衝突事件,進而讓自己累積更多防身上的經驗與理解,但我們不會去譴責受害者。

也應該盡量避免在當事人面前評定對方行為的優劣,或擅自對別人指手畫腳,下指導棋,總想教對方該怎麼做。(當然,也不要出於惡意去嘲諷他人。)

2. 責任歸屬的假設

如果你會質疑,醫生和飛行員的案例怎麼能直接類推到個人防身?這份質疑是合理的,現在我們就要來討論關於責任歸屬的假設。

醫生和飛行員的案例本身,大家通常會覺得沒問題,因為醫生和飛行員是一份工作,既然他們領取了報酬,自然需要擔負對應的職業責任。因為這是一件普遍被世人接受的前提,所以當他們只是盡其本份在工作,分析已發生的案件時,我們不會批評他們譴責受害者。

但個人防身並非一項職業,如果要類推,那代表我們假設了「個人安全是自己的責任」。

這件事,有些人接受,也有人不接受。如果討論雙方對於這項前提的看法不一致,那會永遠討論不出結果,最後就會變成網路上那些無意義的爭論,雙方只是堅持己見、自說自話。

當然,我會架設這個網誌,試圖用中文推廣防身知識,自然就是因為我認為「個人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不論警察、見義勇為者、法律,都不是可以倚靠的對象,危險發生時,我們終究只能靠自己。

如果你認同這個前提,或願意試著用這個前提來思考,那歡迎你多看看我的其他文章;如果你不認同也沒關係,我尊重你的想法,不會硬要去說服你,所以也希望你尊重我,不要試著改變我的想法。

不論站在哪一方的立場上,我們都應避免將自己的想法強加到他人身上,對別人指手畫腳的要他「做這個」或「不做這個」。所以我們這些積極防身的人,就不該指著別人說他做錯了,還擅自要教他該怎麼防身;同理,別人也不該來批評我們做案例分析、討論防身就是在責怪受害者,要我們停止。

3. 提建議,也假設了責任歸屬

譴責,是將責任、過錯分配到某人身上,所以毫無疑問,譴責一定伴隨著責任歸屬的假設。

然而,即使是出自善意的給予對方建議,也無可避免的會伴隨責任歸屬的假設。當我們告訴對方「你應該怎麼做」、「你不該這麼做」時,就是因為我們覺得對方有做得不對或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本質上仍然是在對方面前評定其行為優劣,並用我們自己的前提,加諸到他人身上。

如果各位曾經給予他人防身建議,應該會發現這類討論很容易鬼打牆,面對面的交談是如此,如果是在網路上還會更嚴重。

我在年輕一點的時候,其實就是那種會擅自去給別人防身建議的人。在我的經驗中,對方收到建議之後,因為隱約察覺到自己的行為被評價了,不免會想要替自己辯駁,或開始補充更多狀況細節反問:「可是當時的狀況其實是這樣這樣,那還會有用嗎?」,話題會開始脫離一般狀況,假設條件會越加越多,最後就是在鑽牛角尖、各說各話。

相比我曾經在防身術課程中擔任助教時,所觀察到學員的態度、反應很明顯的和以上狀況不同。課程中的學員即使反問,通常是出自求知慾,而不是源自於反抗心理。

由此可見,擅自提供建議,其實和指責他人一樣,最後會得到偏向拒絕的結果,只是程度一個比較劇烈,一個比較平緩。我們僅是因為提建議時,口氣、態度都比責怪時更和善,所以對方也多少給我們個面子,沒有直接撕破臉而已。

那麼,給予他人出自善意的建設性建議,難道做錯*了嗎?那就要先看看對方到底有沒有授權我們提建議!

*我確實認為當時擅自向他人提建議的自己做錯了。為了避免擅自的給予他人建議,我除了避免擅自給受害者建議,也會避免擅自給積極防身者「不要擅自給受害者建議」的建議。各位如果決定繼續讀下去,那就視作你授權我向你提這個建議!

4. 獲得他人授權

前面有提到,這個網誌是認為「個人安全是自己的責任」,而會出於這種理由積極進行防身,通常是更偏向個人主義思維的結果。既然認同這種想法,那同理,對方的安全也是他自己的責任。我們應尊重自己和他人責任之間的界線,屬於別人的責任,只要對方沒有同意、授權,我們是沒有資格說三道四的。

不論是否出於善意、語氣好不好、內容是否正確無誤、責任歸屬的前提是否相同,只要對方沒有透過主動請教,表示授權我們分攤他的責任,我們都沒有立場擅自去給予他建議、指導、批評。

做個比喻吧,今天我們手上有一個物品,我們要把這物品遞給別人。對方有授權我們,就好比他已經伸出手,準備要接受我們遞給他的物品,這時我們自然可以把物品放到他手裡。如果對方沒有授權我們,就代表他根本沒有伸出手,我們如果還擅自把物品遞到他面前,然後鬆開手,對方大可任由物品掉到地上,他沒有義務必須接住這個物品。

有些人在擅自給予對方物品後,會因為對方任由物品掉到地上而感到不悅,抱怨對方不給尊重,糟蹋自己的好意,這其實是自尋煩惱。反過來說,如果只因為自己是出於善意,就要求對方一定要接受,這不就是所謂的情緒勒索?

對方如果沒有來請教,我們擅自去提建議,那就只是自說自話,對方沒有必要認真對待;反之,只要對方有主動授權我們給予建議,我們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建議他。就算雙方在價值觀、責任分配的假設上有衝突,可能會讓對方產生抗拒心理、不滿,覺得被責怪了,但因為發生在對方已經授權的前提之下,因此我們不會有任何道德上的問題。(這時就變成溝通技巧問題了。)

這也不是說絕對不可以擅自給予他人建議,只是這麼做的時候,我們要記得自己是沒有立場的,就算對方不理睬我們,甚至批評我們的建議無用,我們也不該有所怨言,或強迫對方接受!

5. 防身,關注自己就好

說到底,防身是「避免自己受到傷害」,本來就與未構成威脅的其他人無關。 不管是出於善意,想要指導他人防身,或是出於嘲諷心態,去對別人落井下石,這都是把注意力分散到自己與重要他人之外的其他人身上,都只是讓自己的防身變得不夠純粹。

除非對方的行為會概括影響到我們,或是對方真的證明自己來請教的誠意和決心,這時才值得我們花時間去幫助他。 不然我們最好的作法,就是先保持沈默,獨善其身。當我們把自己的人身安全顧好了,我們的行為舉止自然會流露出一股自信與安全感,周遭的其他人看到了,如果他也想變得像我們一樣,自然會主動來請教。

如果真想幫助他人,平常就更要保持冷漠。因為我們的時間、精力有限,不該浪費在無關的人身上。我們的熱度只能保留給那些真的有做好受幫助的準備,並主動開口來求助的人!